深圳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人群,参保1年方可记账生育费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8-0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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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今年起实施,深圳也执行广东省新规,3月起深圳市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全部参加生育保险。
按照惯例社保是当月参保缴费后次月起享受待遇,不少参保人关心3月参加生育保险后是否4月就可以享受待遇?新生育保险的待遇是怎么规定的?昨天,从深圳市社保局获悉,第一类是参加过我市“生育医疗保险”的人群,3月参加“生育保险”后,在我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记账生育医疗费用;第二类是没有参加过“生育医疗保险”,此次新参加“生育保险”的人群,须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才可直接记账生育医疗费用;第三类是仍旧参加原“生育医疗保险”人群,3月参保缴费后4月起可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待遇,直接记账生育医疗费用。
据了解,以前深圳市没有单独的生育保险条例,在医疗保险条例中规定,基本医疗保险根据缴费及对应待遇分设一档、二档、三档三种形式。深圳市生育保险制度实施之前,年满18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参保人按规定同时参加生育医疗保险。有600多万一档以及二档医保参保人纳入生育医疗保险。《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今年起实施,我市用人单位的职工全部纳入生育保险,400多万基本医保三档参保人为此次新增纳入生育保险群体,因此,深圳市生育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1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