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公积金缴存登记办理及缴存比例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8-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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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公积金缴存登记办理及缴存比例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携带单位设立有关文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人员应携带相关工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填制增减清册(清册左上角加盖单位公章,以下下同),到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查询,公积金查询,社保查询】,单位经办人员应携带相关工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填制增减清册,到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单位应于每年十二月份发放职工工资后至次年一月份发放工资之前,到中心办理年度公积金应缴数额核定工作,一经核定,一年内如遇工资变动,住房公积金缴存数额不再变动。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工资基数保留到拾元,拾元以下四舍五入。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为5%,最高比例为12%。有条件的企业和非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通过申请,经批准后,可在此范围内提高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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