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广东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调整
2005年至201 6年,我省根据国家规定;己连续1 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从800多元提高到20 1 6年的约2500元,较好地保证了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0 201 6年,国家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首次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
今年,经国务院同意,人为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出台《关于201 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7]3 0号),继续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对相关工作做出了统一安排。
我省根据国家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调整办法,经省政府同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7月5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1 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 1159号,以下简称《通知》),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差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范围相同,办法相同,标准相同。
人社部发(2017]30号文规定,基本养老金从2017年1月l日起调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是:“2016年12月3 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时间按30号文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调整范围,我省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按《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养老金每年7月进行调整”的规定,将20 1 7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也纳入调整范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范围与企业退休人员相同。
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离休人员不属于此次调整范围口离休人员的待遇调整 工作将 按照国家 统一部署 贯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