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低标准养老保险5月1日起将不再受理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8-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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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低标准养老保险5月1日起将不再受理我们来帮你:昨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5月1日起宁波不再办理新的低标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为什么低标准养老保险不再受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根据国家此前出台实施的《社会保险法》,我市的低标准养老保险办法将与基本养老保险并轨。
另外,根据之前相关政策规定,从2013年5月1日起,低标准养老保险已经不再适用于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雇工。而从2014年5月1日起,宁波也不再办理包括个人在内的新增低标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简单地说,5月1日起,新参保的人员都需要按照基本养老保险标准进行缴费和享受相应待遇。同时,低标准养老保险“先补后延”、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折算衔接为低标准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也要停止执行。
为新政策实行平稳过渡,在4月30日前已经参加低标准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继续按低标准养老保险有关规定按月缴费。
如果近期有想要参加低标准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居民,或者已经参加低标准养老保险预计在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并且有补缴意向的人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醒,务必在4月3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或参保地的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有关参保或补缴手续。罗湘波 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