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阜城各区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进行调高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8-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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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6月19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市政府常务会议近日通过了提高阜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意见。从今年起,阜城各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将从原先的220元提高到300元,7万余群众可从中受益。
据介绍,为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早在2006年,我市就出台了《阜阳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2009年,我市又在修改完善《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出台了《阜阳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办法》规定,被征地农民只要符合参保条件,并办理参保手续,到领取年龄后,个人未缴费的,每月可领取基础养老保险金80元。
据此,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原基础养老金是每人每月80元,分别于2011年7月1日(增加40元)和2013年5月1日(增加100元)两次调整基础养老金到每人每月220元。此次再度上调。据市人社局统计,截至2014年底,阜城各区被征地农民参保7.26万人,领取养老金待遇173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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