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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为提高失业人员生活水平,切实把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落到实处,根据2006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结合屯溪区实际,从2006年10月份开始,屯溪区按当地最低工资的65%比例计发失业保险金。将原标准234元/月人,提高调整为299元/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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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区加快推进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工作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落实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我局按规定的范围和程序,认真审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认定一个,解决一个,不留死角,确保不漏一人,切实做到每位符合条件的人员都能享受到政策,实现基本生活保障费的按时足额发放。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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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展有序

自《黄山市屯溪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以来,我区以学校秋季开学为契机,以推动中小学生参保为重点,全面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推行实施工作。首先,印发了黄山市屯溪区城镇居民的一封信》2万份,在各乡镇、学校、街道(社区)张帖、发放。其次,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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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面任务成效明显

今年以来,我区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面,工作开展顺利。截止8月底,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完成参保人数15025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数15200人的99%,预计9月底即可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我区已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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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基本养老保险征收一季度实现开门红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38号和皖政[2006]59号、劳社[2006]66号文件为着力点,加大基金征缴、扩面和清欠力度,1——3月份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6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40%,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征收开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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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超时超额完成基本养老保险扩面任务。

我局及时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工作会议,成立了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领导小组,认真部署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深入企业宣传劳动保障政策,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并认真解答企业职工提出的问题。同时为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我局定期通报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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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我局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进度。及时调整充实了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区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明确职责分工。我区按照税收归属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将2008年基本养老保险扩面任务分解到各镇、各街道,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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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完成对企业退休增资倾斜人员养老金调整。

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关于抓紧落实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精神,屯溪区社保中心对企业享受倾斜政策的1574人的养老金进行了调整,当月(9月)增资63896.81元,补发今年7-8月差额共计12779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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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溪区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有新进展

今年《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实施以来,我区认真贯彻执行新法的各项规定,促进社会保障工作稳步推进。屯溪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加大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力度,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成效显著。 一是相关科室组成小组深入企业大力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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