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有新进展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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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实施以来,我区认真贯彻执行新法的各项规定,促进社会保障工作稳步推进。屯溪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加大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力度,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成效显著。
一是相关科室组成小组深入企业大力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以《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为指导,督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积极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尤其首先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二是采取清欠和扩面双管齐下,结合企业改制,把企业历年欠缴养老保险费征收上来。
三是开展劳动用工大检查,深入企业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登记备案情况、制订各项规章制度情况、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推动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截止4月底,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达1241万元,比去年同期900万元增加341万元,增长率达38%。《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贯彻实施对我局劳动保障事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