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呼和浩特哪些人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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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在呼和浩特哪些群体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呢?本文为在呼和浩特的市民介绍哪些群体可以申领失业金。
在呼和浩特哪些人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就业转失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失业金,过去就业的状态现在变成失业状态,个人缴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根据个人缴费的年限可以领取失业保险。
二、领取安置费的4858失业人员(上世纪九十年代一些国有企业转制过程中通过领取一次性安置费解除劳动关系的女的年满48周岁、男的年满58周岁的失业人员),这些人曾经交过失业保险金,但是一直没有申领,而且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当时的政策没有规定申领失业金。
2004年自治区出台的220号文件里规定领取安置费未就业年龄达到女的年满48周岁,男的年满58周岁,仍处于失业状态的根据过去缴费的时间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三、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因为这些人的就业形势比较特殊,年龄比较大,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目前参照4858政策执行,享受社会保险灵活就业补贴期满,如果处在失业状态的将给予失业保险待遇。
在呼和浩特领取失业保险金所需材料有哪些?
①领取一次性安置补偿费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原件、本人档案;
②《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及户口首页、本人页的复印件、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张、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③享受过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需一并携带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票据、办事处开具的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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