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费率3月开始河南全省调整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8-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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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企业职工4月份发工资时,将增加一小部分,因为根据省人社厅和财政厅的规定,企业和个人将少缴纳失业保险费。这意味着河南省企业每年将减少支出10亿元以上,职工增加收入10亿元以上。
根据河南省刚刚下发的文件,决定从2015年3月1日起,全省调整失业保险费率,即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调整为2%。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费率比原来分别下降0.5个百分点,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
“如果一名职工月均工资为3000元,按老规定他每月需缴纳30元的失业保险金。”省社科院副院长谷建全介绍,下调后,他每月比原来少缴15元,一年就是180元。
职工少缴钱,大企业更省钱。某集团董事长李长杰介绍:“我们在河南有职工5000多人,每月可少缴近8万元,全年将少缴近百万元。”而对于用工上万的大企业,每年则省下费用200万元左右。
谷建全介绍,2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失业保险费率由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去年底,全省有750万人参加失业保险,每年个人将少缴纳10亿元以上,企业也少缴纳10亿元以上”。
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社会保险中,之所以选择首先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主要原因在于失业保险基金的当期结余和历史结余比较多,有下调的空间。谷建全表示:“这部分降低缴费的比例政府可以通过其他救助形式补充,不会影响个人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出台以前,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仅包括国有企业及其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将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从以前规定的国有企业及其职工扩大到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