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试行行政审批代办服务 在村里就可上户口办社保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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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试行行政审批代办服务 在村里就可上户口办社保
今天从省政务中心获悉,海南省已试行行政审批代办服务,将建立省级、市县级、乡镇级、行政村和海南数码信息亭五级审批代办服务体系。目前,省级代办窗口和海口、三亚、万宁、澄迈代办窗口已建成投入运行。
行政审批代办服务以“便民快捷”为原则,计划年内实现代办服务点遍及省、市县、乡镇、城区街道、行政村、自然村、车站、码头、机场、星级酒店群、旅游景区、风情小镇和公共集散地,代办窗口和代办点按照即到即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等要求,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民服务。
据了解,代办窗口和代办点为申请人提供服务范围内事项的咨询服务,含法律依据、有关职能部门、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信息。
代办窗口和代办点承接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后,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统一引导、协调、代办。其中规定,行政村代办点指定主办员受理申请人计生、户籍、社保等事项的申报材料,并指导备齐材料,帮助通过审批系统完成事项网上申报,待办结后,主办员到相关部门领取办件,把所办理的事项行政审批的文件和有关手续文件统一送达申请人。
各级监察部门、政务中心将对各审批部门的代办服务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审批职责,影响行政管理秩序和效率,损害行政审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工作人员,将给予批评并追究责任。
省政务中心强调,各级代办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物品、现金、金融卡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借口向服务对象索要钱物及巧立名目收费等,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借口要求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得占用服务对象的通讯、交通工具等。
文章关键词:
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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