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居民可报销生育医疗费失业保险金为830元
参保居民可报销生育医疗费 失业保险金为830元《威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中规定,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分娩时已连续参保缴费1年以上的,孕期检查费及符合规定的住院生育医疗费用,参照职工生育保险定额标准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在定点医院直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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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失业保险金为830元
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36号)文件,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3年7月1日起提高到830元,执行全省最高一档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此前,我市执行的标准为每人每月730元。(姚海涛)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分10个缴费档次
国务院2月7日的常务会议决定,在已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将两项制度合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我市先行一步,已于2012年10月,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缴费标准设置了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等)10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参保居民应在年满60周岁的当月,持《缴费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参保地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经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准后,自年满60周岁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