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八月起湖州市内能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8-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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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施意见,对于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申请人有三个要求:一是在浙江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湖州市户籍职工,二是在湖州市购买自住住房的,三是持有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的缴存证明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符合上述三点要求的申请人,可向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异地贷款仅支持省内异地。异地贷款和本地贷款相同,单次贷款额度双职工最高为50万元、单职工最高为40万元,累计贷款额度双职工不超过70万元、单职工不超过55万元,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利率与本地相同。需要提醒市民注意的是,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必须持有湖州户籍,借款人及配偶不得同时在缴存地和湖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异地贷款业务缴存信息核实联系人要尽职尽责。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要相互配合,认真核实相关信息。如信息核实联系人、联系方式有变动,请以书面形式,及时报我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予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