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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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期限(一)额度和期限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信用贷款原则上不得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鉴于目前住房公积金积累额较少、借款人员较多的实际情况,现房抵押贷款额度暂定在25万元以内,信用贷款额度暂定15万元以内,以后视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积累情况再逐步提高额度。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期限暂定最长15年,个人信用贷款的期限暂定最长10年。
(二)贷款利率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实行低存低贷的原则,执行政策性贷款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实行一年一定,于每年1月1日按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水平。当前具体执行标准请关注市管理中心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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