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73家单位不按规定缴公积金被立案执法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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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关于2013年底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补充说明》,去年该中心共对不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公积金的73家违法单位立案执法,截至目前仍有30家单位未整改;20家被责令限期整改的单位中仍有6家单位未整改;4家被处以罚款的企业中,也只有1家企业已缴清罚款。
据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曾于2月10日通报了2013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全年该中心共对73家单位立案进行执法工作;有4家单位因不按照相关国家规定为职工缴存公积金,而被处以总计16万元的行政处罚。
昨日,该中心网站发出补充说明,公布了去年执法工作的后续处理情况。去年该中心发出73份督缴通知后,目前已有43个单位已完成整改或正在进行整改;被责令限期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或限期设立在职职工公积金账户的19家单位中, 14家单位已完成整改或正在进行整改。
4家被罚企业仅1家缴清罚款
此外,4家被处以罚款的企业中,有一家企业罚款已缴清【公积金查询,社保查询,五险一金查询】;5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中, 1宗案件已执行完毕,其余4宗强制执行案件法院已裁定并转入执行程序。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对已督促开户缴存的单位,逾期不履行法定责任的,该中心将正式进入行政执法程序处理;对责令限期改正的单位,逾期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法定责任的,将进行行政处罚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逾期未缴交罚款的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无效的,中心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