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骗提公积金将被罚款拘留
职工在进行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等情况下是可以进行提取公积金的,这种情况才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并且比较合法,但是如果南宁如果骗提公积金将被罚款拘留。
然而,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发布的新闻通报显示,2011年,该部门共发现伪造房产证、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契税完税证等材料骗取公积金案7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100多万元,其中绝大多数被立案查处。据了解,南宁市暗藏有多家非法中介公司,他们暗地里四处招揽业务,通过熟人介绍、街头张贴牛皮癣、在非法小报上登广告等手段,疯狂帮助他人骗取住房公积金。
工作人员发现可疑材料
2011年6月份的一天,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审查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材料时,发现一份可疑的房屋产权证,尽管证件上填写内容与加盖的公章均看不出问题,但工作人员却总感觉这本房产证的纸质有问题。出于职业责任,工作人员没有轻易审批,而是专程赶往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确认了这是一本假证。随后,工作人员约见了假证持有人、南宁市某单位职工韩某。经过耐心地劝说,一直沉默不言的韩某,终于坦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韩某说,自己最近手头紧张需要用钱,而单位为他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里,刚好有一笔钱可以救急。可是,在咨询过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之后,韩某发现自己并不具备提取这笔资金的条件。就这样,韩某听信熟人介绍,委托一家非法中介公司,帮他伪造了全套的购房合同、备案证明、契税完税证明等材料。为了取得韩某的信任,非法中介表示,他们已经采取这种手段,成功为多人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只要到时候韩某将拿到的钱按10%支付“中介费”即可。
查出骗提行为70余起
得知有人用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领导非常震惊,立即指示由以法规稽查科与支取管理科对该事件进行严查,不但要查韩某提交上来的材料,包括已经发放公积金的客户资料,也要重新进行筛查。
随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对堆积如山的材料仔细进行清理,先后前往财政、建设、地税部门,以及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房地产开发商等,对可疑材料进行真伪鉴定。经过1个多月的奋战,工作人员共发现通过伪造假证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7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100多万元。
与此同时,工作人员四处搜寻刊登有“公积金提取”内容的非法出版物、街头张贴的牛皮癣,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工作人员拿出一份印刷品“雄基广告”,记者看到上面印有不法分子的广告和电话号码。据中心工作人员介绍,非法中介人员活动十分猖獗,经常直接与当事人一起前来办证大厅,直接从刚拿到手的公积金中提取佣金。
多部门联手打击
昨日上午,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拿出一大堆伪造的各类材料告诉记者,这些假材料伪造得十分逼真,仅凭肉眼很难分辨出来。由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的材料牵涉到多个部门,仅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一一查证,难度非常大。为维护正常管理秩序,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联合南宁市监察局、纠风办及时下发有关文件,加大对非法骗取住房公积金处罚力度,有效遏制了非法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
据记者了解,2011年,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将绝大多数骗提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责令非法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限期全额退回资金,并将当事人的有关信息,报送人民银行计入个人信用信息征信系统。
另外,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作出决定,对有违规骗提行为的职工自立案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办理提取、借贷住房公积金业务,对在限期内没有退回住房公积金的骗提干部、职工,管理中心将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骗提公积金要被罚款拘留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根据《住房公积金条例》的有关规定,职工采取欺骗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储存余额的,管理中心应当追回提取款项本息,并可对提取人处以提取金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有“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等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于那些制作虚假证件的地下公司,其行为也触犯了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不少人认为住房公积金是自己的钱,为什么提取却被限制?
对此,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答复说,住房公积金是国家为支持职工购房的一种强制性长期住房储金,具有社会性、互助性、义务性、保障性、专用性和积累性等特性,国家通过让渡部分利益而建立的公积金制度,实际上增加了职工的可支配收入。当职工不使用住房公积金时,其账户内的资金可让渡给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统筹调剂使用,这体现了住房公积金互助性特点。因此,住房公积金必须专款专用。
至于如何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取管理科韦科长介绍说,共有6类人群符合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条件:一是购买单位住房、集资建房、市场运作建房者;二是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者;三是购买二手房者;四是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者(须自行还贷款满一年以上);五是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者;六是大修自住住房者(大修条件: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工程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
对于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人应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由单位进行初审,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之后,南宁住房管理中心将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受理,并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