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住房公积金按月划付要等到15日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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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到,自2014年1月1日起,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划付方式优化调整为按月划付,即由原来的每年1月、7月两次集中划付,改为按月划付。针对近期许多市民职工比较关心的“2013年7~12月份公积金缴存额支取划付”的问题,记者获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加快推进程序开发,2014年1月15日即可将这部分职工的应支取而未支取的额度统一划付至职工联名卡。
同时,为了方便职工查询了解具体可划付额度(还款期间累计还款额减累计提取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在抓紧开发相关程序,职工于2014年1月15日起即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查询确认自己的可支取划付额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以内转方式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惠民政策,职工及配偶可以不受次数限制,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万元的整倍数)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另外,这部分职工还可以结合公积金缴存情况,申请缩短贷款年限。
1月8日,了解到,办理以内转方式提前结清、提前部分偿还贷款业务可采用纯内转、内转加现金方式,到发放公积金贷款的管理处申请办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特别提醒已签订支取划付协议的借款人,一定要及时查询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资金情况,确保账户余额资金充足,防止发生贷款逾期。市民可致电12329客服热线和各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处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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