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将即来即办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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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将由三个工作日改为即来即办。
依据元旦起施行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无房职工在本市租赁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一年度的房租。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及家庭年工资收入的50%。
据了解,过去无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公积金中心收件后,通过无房查询和相关审核,需要3个工作日才能办结。现在,职工在申请提取公积金付房租时,只需事先到房地产交易登记档案管理窗口开具本人无房信息证明,向公积金窗口报送租房材料,工作人员即可马上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批手续,方便快捷,深受职工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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