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581万农民工纳入医保
参保人数居全国首位,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5.5万元
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目前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的农民工达到581.361万人,参保人数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致力于完善包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在内的农民工社会保险体系。2006年6月,我市正式实施《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低缴费、广覆盖、保基本”的农民工医疗保险制度,有效地缓解了农民工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深受企业和农民工的欢迎。2008年3月1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正式实施,将农民工医疗保险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提高了农民工医疗保险待遇。
目前,农民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按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执行,药品品种目录由原来的1200种提升到目前的2077种;农民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由原来的6万元提升到现在的15.5万元;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起付线在原标准基础上降低100元,即三级医院降为300元、二级医院降为200元、一级医院降为100元;住院期间使用规定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一般医用材料等的费用,列入记账范围的比例与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相同;门诊大病的记账比例由50%提高到90%;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记账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90%;输血费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70%;床位费标准由27元提高到35元。
截至今年1月底,农民工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581.361万人,其中参加综合医疗保险35.35万人,参加住院医疗保险143.71万人,参加农民工医疗保险402.30万人。深圳农民工参保人数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市农民工医保制度具有多选择、低缴费、既保门诊又保住院、医保待遇与连续参保时间挂钩、门诊按人头按月定额包干、定点就医、逐级转诊、不同级别医院实行不同报销比例等特点。农民工医保制度实施以来,医疗保障覆盖面迅速扩大、农民工就医难、就医贵问题初步得到解决,住院报销比例由之前的60.06%提升到目前的71.69%,企业负担明显减轻、净化了医疗市场、激活了基层医疗网点、实现了社康首诊制的目标,获得了广大企业和参保人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