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提供刷医保卡买生活用品 药店吊销定点资格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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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3月7日,记者从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出台。8种违规情况,需整改,6种违规情况,吊销资格。
3月7日,记者从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贵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出台。8种违规情况,需整改,6种违规情况,吊销资格。
办法规定,定点零售药店违反营业期间无药学技术人员在岗达半小时以上且未标志告知的;营业期间营业人员未持证挂牌上岗的;未取得上岗证的营业员上岗或厂方产品推销员在药品柜销售药品的;处方药、非处方药、外用药、内服药混放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低于70%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行为不规范的;少报、瞒报社会保险缴费人数和基数的;其他违反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行为,由贵阳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期间,可暂停1-6个月的医疗保险服务资格。
定点零售药店违反拒绝、阻挠、不配合监管稽查或拒绝提供相关资料的;采取虚报、冒领、欺骗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为未取得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或医疗机构提供代刷基本医疗保险卡交易的;将生活用品等超医保范围物品纳入刷卡消费的;一年内两次被暂停定点零售药店资格或累计被三次暂停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其他严重违反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行为,由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取消其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被取消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自取消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定点资格。
如果参保人员发现,定点零售药店有违反服务协议的行为的,可以举报。举报一经核实,按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