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出台医保零售药店管理办法 骗保将取消定点资格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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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采取伪造处方、外配处方、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将取消其医疗保险定点资格。日前,长春市人社局出台《长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作出规定。
《办法》规定,定点零售药店在经营期间,为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经营项目提供刷医疗保险卡业务的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与其他单位通过以药易药、以药易物、代销药品及代刷医疗保险卡的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与持卡人采取用现金兑换医疗保险卡内金额的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采取伪造处方、外配处方的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等违规行为,将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并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对已支付的违规费用全额追回。
此外,长春市各街道卫生院、专科门诊部、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等7类医疗机构可申请医保定点医院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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