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无“截止期” 换卡后仍可使用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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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有读者反映,某学校给教职工发通知称:“原先的陕西省医保卡使用日期截止到2013年3月,过期作废”,造成该校教职工“突击刷卡”。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这一说法是该校对政策的误读,医保卡并无截止日期,提醒大家不要被误导。
西安市从2011年开始,将各区县职工的医保卡逐步更换为市级统筹的医保卡,该校教职工原先使用的是省级统筹医保卡。在更换后,教职工原本所持的省级统筹医保卡不再打入保险金,其后的保险金全部打入市级统筹医保卡里。由于工作失误,该校在发给教职工的通知里写入了“原省医保卡使用日期截止到2013年3月”,给学校教职工造成了误导。
医保部门有关人员明确表示:“换卡之后,原先的医保卡还是正常使用,没有截止日期,请大家放心正常使用。”
据悉,西安市从2011年更换医保卡后,各区县参保职工享受到了与市本级参保职工完全相同的医疗待遇,以前仅能选择本区县定点医院,更换后可选择全市所有定点医院,且住院时无需再垫付住院费,出院时仅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即可办结报销和出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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