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城社保覆盖范围扩大 947万人享基本医保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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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是“十一五”期间天津市改善民生的最大亮点。五年间本市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参保分别达到418.6万人和461.4万人,比“十五”末增加110万人和162万人,提前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85万人,居民医疗保险参保486万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到947.4万人,参 保率超过90%,提前完成国家医改方案提出的目标。
本市连续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养老金由2005年的765元提高到1520元,年均增长14.7%。为彻底解决困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障问题,本市实施了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降低自付比例、扩大门诊特殊病范围等27项惠民政策,职工和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社会平均工资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失业保险金待遇由278元提高到500元;女职工分娩定额付费标准提高了1200元。
“十一五”期间,天津市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险“两项新制度”,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一体化发展。调整养老金计发办法,完善养老金与本人缴费紧密挂钩机制;建立养老保险“前补后延”缴费办法;实施农民工医疗工伤保险综合费率办法;调整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目前,本市已经形成了各类从业人员参加五项保险、城乡居民参加两项保险的制度体系,实现从城镇到农村、从职工到居民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