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医疗保险并轨 城乡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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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6年开始,乌鲁木齐市陈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将正式合并,城市农村统一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享受同等医保报销待遇。从现在开始至12月25日,凡需要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可以开始缴费。
新医保缴费标准
1.年人每人每年缴费180元,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个人每年缴费90元;
2.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缴 费60元,其中低保家庭中的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个人每年缴费30元。农牧区人员,以户为单位整户缴纳。
新医保报销待遇统一
乌鲁木齐医保并轨后,定点医院范围“1+1”,参保人员可选范围扩大。本着“就高”原则,之前“新农合”参保人员,药品报销目录范围扩大。
新医保如何缴费?
之前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仍然采取银行代扣的方式缴费;之前参加了“新农合”的,在登记时可选择现金缴费,也可将钱存入银行卡中,由银行集中代扣。
对于没在乌鲁木齐市参加过社会保险,没有个人社会保险编号,现自愿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个人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参保人页)、身份证复印 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各一张,填写《乌鲁木齐市城乡居民参保登记表》。如果选择银行代扣的方式缴费,还需提供承办社会保险业务银行本市银行卡存(取) 款凭条(能显示银行账号及户名)。低保对象、残疾人和低收入的老年人,办理申报登记时要分别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低收入证明等相关材料。
文章关键词: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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