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6-24 |
阅读次数:3321
为解决基层群众看病难、就医难这一顽疾,安徽芜湖市人社局将芜湖市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的起付标准定为2万元,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
安徽芜湖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标准:
今年,芜湖市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的起付标准为2万元,今后将根据芜湖市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调整。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上不封顶。
今年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分段补偿比例为:2—4万元,分段补偿标准55%;4—6万元,分段补偿标准 57%;6—8万元,分段补偿标准60%;8—10万元,分段补偿标准64%;10—20万元,分段补偿标准68%;20—30万元,分段补偿标准 73%;30—50万元,分段补偿标准78%;50万元以上,分段补偿标准83%。
安徽芜湖大病医疗保险参保对象
据介绍,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保障的对象为参加芜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除外),并已享有正常医疗保险统筹支付待遇的参保患者。
按照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含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城镇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
按照该项目实施方案,今年芜湖市计划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逐步提高患大病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大病保险即时结算,提高大病保险保障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