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互相补充可获得最大化利益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8-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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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社会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有着很大的区别,例如,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劳动者提供的基本保障,不以盈利为目的,而商业保险是保险企业以利润为目的的商业化运作;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商业保险是建立在自由合作的基础上的,由企业与个人自愿投保。另外,社会保险的投保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而商业保险则是由保险公司来经营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
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办法,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当用人单位为职工进行社会保险的投保后,新参保人员需要填写一张社会保险卡申请表,申请购买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卡并不是一张普通的卡片,而是由当地指定的代理银行承办的银行多功能借记卡,这张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了有关参保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个人账户的拨付、消费情况等信息。
购买医疗保险后,参保单位需每月定期进行社会保险的缴费,医疗保险事业处就会将相关费用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的个人医保卡上,参保人就可凭医疗保险卡就医或到定点药店消费买药了。
由于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是最基本的保障,医疗费用的报销需按照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的规定进行报销,如A类药品可以全报销,B类药品报销80%,C类药品由个人自行负担。如果参保人想得到更高水平的保障,可以在购买医疗保险后再投保商业保险产品。医保报销剩余的部分还可以再通过商业保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