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助南京将提高医保筹资标准;政府提醒居民相互转告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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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社局近日发布消息,提高2014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同时将门诊起付标准由现在的300元降低为200元。这也意味着该市150多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看门诊小病可以报销更多钱。
调整后,南京老年居民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72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780元,其中,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3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3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00元。其他居民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72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780元,其中,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4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60元,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学生儿童的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460元,其中,个人缴费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40元。大学生的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420元,其中,个人缴费不变,仍为每人每年100元,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
和职工医保一样,居民医保看门诊小病也有一个门槛费,即参保者先自付一定费用后才能享受医保报销,目前南京居民医保的门槛费是300元,明年降到200元后,门诊报销比例仍然不变。
从今天起到明年2月25日,居民都可以就近办理参保手续。其中低保户、二级以上重残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孤儿个人无需缴费,由财政补助参保。
政策发布之后,参保手续就可以进行办理了,截止时间为次年的2月25日。对于以下居民,将由财政补助参保,不需自行缴费:低保户、二级以上重残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孤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