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区农村养老保险缴纳政策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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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烟台牟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截止目前,牟平区今年的农村养老保险费收缴工作基本结束,共计收取保费1.48亿元。首次突破亿元大关,比去年增长20%。所有镇街均超额完成了区里下达的任务,其中收费过千万的镇街有8个,观水镇和宁海街道达到2000万元。
从1月1日起,牟平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正式启动。户口在村的居民可带身份证到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户口在派出所的居民需带身份证、户口本到所在镇(街)农村保险事业所办理,集中收费时间截至1月26日。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与政府补贴相结合,是一项保基本、广覆盖的制度,凡具有牟平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参保。
据了解,今年的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除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政府为其代缴100元保费,同时享受60元政府补贴外,其他参保人员可在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000元十一个档次中选择,牟平上年人均交费档次为2000元,鼓励提倡居民选择中、高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当年个人缴费达到500元以上还可享受60元政府补贴。
按照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规定,45周岁以上人员必须逐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小于到60周岁时的剩余年限,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小于15年,达到60周岁后,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