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制度的结构调整
(一)社会统筹账户明确为公共养老金计划,适当降低待遇水平
从世界范围来看,三支柱的养老金模式中,公共养老金都以防范老年贫困为目标,缴费水平和待遇水平都比较低。2011年OECD国家公共养老金的平均缴费率为21%。待遇水平为42。2%(待遇水平指的是养老金领取额与缴费工资的比例)。
2012年我国基本养老金的社会统筹账户缴费率为20%,与OECD国家公共养老金基本相同,而所提供的待遇水平达到70%以上,存在下调空间。
建议公共养老金维持当前社会统筹账户20%的缴费率不变,将待遇水平调整到与OECD国家基本相当,即40%左右。在此情况下,根据测算,公共养老金在2040年之前不会出现缺口。公共养老金待遇水平下降的部分将由个人账户投资所得来补偿。
(二)个人账户独立运作,和企业年金共同构成实质性第二支柱,通过投资提升自我保障能力
将做实后的个人账户划拨为第二支柱,按照第二支柱的模式进行投资管理,和企业年金共同构成实质性第二支柱,进行专业化、多元化投资,实现保值增值和自我积累。根据测算,在个人账户实账运行的情况下,保持目前8%的缴费率,按照缴费35年,领取约14年,参考国外第二支柱养老金平均6%的投资收益率,个人账户养老金可以提供30%左右的待遇水平。加上公共养老金40%的待遇水平,两者合计达到70%,与当前制度的待遇水平基本相当。
有学者提出对个人账户按“名义账户制”改革,即个人账户始终空账运行,按照一个记账利率记录收益,并将个人缴费状况与养老金待遇挂钩。名义账户制能建立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但其现收现付的本质类似现行制度,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制度不可持续的问题。
(三)中长期可缩小公共养老金计划,减轻企业负担
中长期来看,随着投资经验逐步积累,如果个人账户养老金投资收益率达到7%,则可提供约40%的待遇水平;那么公共养老金缴费比例可以从20%下降到16%,实现30%的待遇率,总体待遇水平与当前制度基本相当。一方面,减轻了企业负担,有助于激发经济活力。另一方面,2050年之前公共养老金能保持收支平衡,减少国家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