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双轨制并轨改革历程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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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2008年至2014年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将在今年有望并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双轨制。
2008年初,国务院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和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工作。
2009年1月,人社部公布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对这项改革路径给出勾画,但并没有明确改革后养老金水平是否变化,只笼统提到要建立职业年金,没有具体细节和收入弥补措施。由于相关人员退休待遇水平会大幅下降,因此阻力较大,所以配套政策始终未出台,并轨也未实际启动。
2012年3月,双轨制在全国“两会”上引起代表委员们的关注和热议,对当前的养老体制进行改革、取消养老金双轨制的呼声高涨。
2013年8月,原人力社保部副部长胡晓义明确养老保险制度最终将走向统一,目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双轨制”将并轨,在多年前对事业单位先行“动刀”之后,开始传递出机关、事业单位有关养老金的改革要“一勺烩”的信号。
2014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2014年工作总体部署”中明确,“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鼓励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保险”。
此后,关于养老金并轨,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的工作部署中,让国民看到了养老金双轨制有望在今年并轨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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