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读北京养老的新政策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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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和《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均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自1月起,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开始上调。这些涉及广大老年人切身利益的政策引起了广泛关注。1月21日,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孙彦、养老处处长朱荣元和农保处处长隗淑容三人做客北京电视台《北京热线》栏目,详细解读了惠及老人的三项新政策。□问:有的老人说,自己一月份的退休金一下多了200元,是全市所有的退休人员每月都涨200元吗?
答:此次调整按照人均月增20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也就是说有人高于200元,也有人低于200元。2008年养老金调整的原则是,继续在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向退休时间早、年龄较大、养老金水平偏低的人员倾斜;向国家有明确规定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等特定人群适度倾斜。
问:我2004年退休,办的是病退。我可以享受什么待遇呢?
答:病退也是退休的一种。您同样享受养老金上调的待遇。
问:到哪儿办理福利养老金的手续?什么时间可以办?
答: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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