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参保缴费补贴每人最高补90元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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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暨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了缴费标准、提高了政府补贴、统一了享受待遇年限、明确了与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等内容。为鼓励多缴多得,对个人缴费1000元至2000元之间的人员,财政每人每年补贴60元;个人缴费标准2000元及以上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此前,补贴标准统一为30元。
从2015年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年龄统一为60岁。自2015年1月1日起,本市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但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的人员,仍按原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执行。因此,人力社保局提醒,适龄人群应尽量在今年年底前,尽快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女性还能按照原政策享受待遇。凡是今年参保缴费的本市城乡居民,包含目前已缴费的人员,缴费补贴均按新标准执行。
《通知》明确,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定额缴费,参保人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今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年缴费额度为1000元至7420元,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目前,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平均水平为每人每月481元,其中基础养老金部分为430元,全部由政府财政保障支持。本次新政实施后,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均有缴费的人员,可以实现相互间的转移和接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