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三选一”
究竟符合怎样的条件,才能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达到退休年龄时,缴费如果不满15年,能不能申请后延缴费……最新统计,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目前已近500万,其中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有120万。达到退休年龄后,能不能按月领取养老待遇,这是广大企业职工关注的热点话题。
】缴费不足15年可“三选一”
王师傅今年59岁,在市区一家电器公司当装配工,明年5月到达退休年龄。他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到明年缴费满9年,他想知道,自己这种情况能否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二是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均按规定足额缴费;三是缴费15年以上。
那么,如果参保人员到达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5年,该怎么办呢?昨天,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未满15年,有三种处理方式可选择:
一是延长缴费年限直至满15年。社保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二是可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三是未申请延长缴费,也未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书面申请终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保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书面告知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后延缴费”到底有啥门槛
小刘问,自己的父亲(户籍在姑苏区)下个月将满60周岁,但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只有12年。听说人社部门有后延缴费的政策,不知该如何申请、办理?
对此,这名负责人答复说,按有关规定,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后延缴纳养老保险费——
一是本市户籍人员;二是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及《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意见》有关确定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在我市可继续缴费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这名负责人表示,小刘的父亲符合在我市申请后延缴费条件,可由本人申请,经继续缴费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批准,参照《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办理病退要同时符合三条件
王师傅今年52周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有25年。由于身患重大疾病,他不能继续工作,想申请因病提前退休,但不知如何办理?
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及其实施意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办理病退,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二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三是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设区的市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相关负责人提醒,如不符合年龄规定,但符合其他两个条件,则可办理退职手续,按月发给生活费。如参保人员经鉴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缴费年限不满15年,可继续缴费至满15年后,再重新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符合条件的,可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续。如不继续缴费,人社部门按规定将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本人1996年1月1日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2个月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这名负责人表示,王师傅如打算办理病退,年龄和缴费年限均符合政策条件,但还需所在单位向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病退手续。特别提醒,参保人员应在接到鉴定结论3个月内,本人提出申请,并到人社部门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社保经办机构从办理退休、退职次月支付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