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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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我市出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将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制度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记者从市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了解到,随着这一政策的实施,今年城乡居民参保率将稳定在95%以上;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养老金发放率100%。
市人社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随着《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全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将争取收缴保费12亿元;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养老金发放率100%。2014年3月底前,将联合开展全市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大检查,确保基金安全。
但是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一些问题也将随之出现,一是缴费档次由原来的100元提高到300元,保费征缴难度开始加大。二是60周岁以上符合条件的老年居民生存资格认证工作量太大(全市81万多人),养老金重复领取、冒领问题难以避免。三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涉及面广,推进有难度。
今年将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参保政策,做到应保尽保,重点是将社保专户中的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全部落实到个人账户。将推进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规范化建设。按照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总体要求,制定和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
将努力实现与其他公民信息系统信息共享,完善村(居)金融便民服务网点建设,方便参保人缴费、领取养老金待遇和信息查询。
此外,今年还将做好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的制度衔接实施工作;探索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进一步拓宽思路,提出对策措施,推动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