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部:三大因素决定不允许降低养老保险费率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0-23 |
阅读次数:3206
人保部:三大因素决定不允许降低养老保险费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1月20日(星期二)上午10时,召开2008年度四季度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媒体介绍2008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三大方面的考虑决定了不允许养老保险降低费率:一,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支付压力较大。 中央财政每年需对中西部地区通过转移支付给予支持,以保证当期的发放;二,今年还要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推进,要求各地在春节前把提高的养老金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这也会增加社会保险基金特别是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三,养老保险的长期支付压力较大。
他同时透露,关于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在去年已经形成,在制定过程中,为了慎重起见,广泛地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这个《办法》目前基本成熟,将在较短的时间内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