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养老险改革不一定降低待遇
事业单位要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消息一出,引起社会特别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高度关注。鉴于当前企业和事业单位退休待遇的差距悬殊,不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心,是不是今后自己的退休待遇就要大为缩水。对此,记者昨日采访了广东劳动保障有关专家,他们表示,这种担心不必要。
现状: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养老待遇相差悬殊
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试点的主要内容包括: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其中,广东是5个试点省市之一。 记者了解到,总体上来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差距悬殊。
以记者了解到的一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为例,他退休时是一个副处级干部,退休后拿到的退休金总共是5000多元/月,其中企业养老金大约是1700~1800元/月,另外3000多元是单位参照事业单位的同等待遇进行补发的。也就是说,如果这位退休人员是在企业退休的话,那么他只能拿到1700~1800元/月,和他作为一个事业单位人员退休的待遇相差巨大。
改革:并不一定要将事业单位的高待遇直接拉低
试点方案中,除了第一次提及的“职业年金”这一块,其他的“养老保险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退休待遇与缴费相联系,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在形式上几乎和目前实行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形式完全一致。这引起了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对于改革是不是降低退休待遇的担心。
为此,记者昨日咨询省市劳动保障有关专家,他们表示,他们也是从新闻中得知了这一消息,并没有收到相关的通知,到底怎么改,哪些事业单位改,还是所有的事业单位改,目前仍不清楚。对于社会关注的,改革是不是直接就意味着降低事业单位的退休待遇,专家们表示不必担心:“如果要改,肯定是整个体系一起改,而不是简单地把企业养老保险应用到事业单位就成的。”这里面,仍处在未知领域的“职业年金”将起到关键作用。
这一点,得到了中山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申曙光教授的认同。他认为,改革并不一定是要将事业单位的高待遇直接拉低,跟企业养老保险的待遇相一致,而是肯定会两方面都有考虑。对此,国务院已经强调试点地区要妥善处理好改革前后待遇水平上的平稳衔接。他表示,不能忽视的是,当前的社会养老保险的待遇也在大幅提高,而且从这几年来看,提高的速度还高于事业单位的退休待遇的提高速度。
专家:企业养老金也在大幅提高
他表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未改革之前是“缴得多缴得少、缴的时间长和短”,拿到的养老金差不多。但是在改革之后,企业养老金已经考虑到“效率”问题,具体的体现就是“缴得多,以后拿得多;缴费多一年就多一个百分点”。此外,目前劳动部门正在大力推进企业年金的建设。在制度设计上,企业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为60%,如果加上企业年金,目标替代率约20%,两者相加的话,和目前事业单位大约80%的替代率,基本可以持平。
值得一提的是,有关专家表示,试点改革方案中提出的“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有积极意义。虽然提出的只是“省级统筹”,估计当养老保险能够实现全国统筹的时候,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应该也能随之实现全国统筹。届时,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流动的时候,也不会因为养老问题而束缚了手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