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利率确定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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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201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利率。
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息利率确定为3.75%。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参保人员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前按照规定推算的储存额按年利率7.8%计息。为什么要确定保险利率?
据悉,因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按月记入的,且只有在建立个人账户的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之后才可领取,因此,个人账户储存余额同银行存款一样按月生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就是专门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而单独规定的年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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