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建立八项养老保障体系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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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建立八项养老保障体系
石狮目前60岁以上老年人3.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1.6%%,石狮已进入老年型城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年人工作,建立八项养老保障体系,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安度晚年。 这八项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机关、企事业2740多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并100%%实行社会化发放;
二是建立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城乡一体化,做到应保尽保。2008年列入低保对象的老年人有730人,低保标准每人每月300元。
三是社会各界对特困老人、孤寡老人实行助养,助养人数累计达18人。
四是镇(街道)“五保”对象供养率达到100%%。
五是改革医疗保障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保障离退休人员依法享受医疗待遇。
六是逐步推行农民领取养老金、固定生活补贴制度。石狮市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村(社区),如玉湖、大仑、前埔等,实行老年人领取养老金、对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做法。
七是石狮市老龄办与市残联、市慈善总会联合开展“复明工程”活动。近年来累计已有300名老人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重见光明。
八是建设石狮市社会福利中心和市慈爱老人福利院,解决老人养老、护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