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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津贴贵州调整工伤人员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
2月27日,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已对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的经常性待遇进行调整。 伤残人员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伤残每人每月分别增加400元、380元、360元、340元、...
工伤职工德州调整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保险待遇
日前,德州市人社局下发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工伤保险待遇对象范围为2014年12月31日前,用人单位中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