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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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8月1日起,营口全面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由每月630元提高到735元,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由720元提高到840元。
近年来,营口不断加大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力度,实现了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和征缴费用逐年增长,基金保障能力不断加强。截至6月末,营口市共征缴失业保险金8868.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累计滚存余额达到2.79亿元,能充分保障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