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和领取标准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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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制度。只要满足了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就可以申领失业金。
泰安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和领取标准:
泰安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再次上调,今年7月起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每人每月提高70元,这是该市连续7年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根据省里要求,此次上调综合考虑了物价上涨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并结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终确定。
市直、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失业保险金由每人每月780元调整为850元;
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由每人每月730元调整为800元,调整后分别增长了8.97%和9.59%。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调整后,全市将有7200余名失业人员补发差额部分150余万元。
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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