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工产假工资将由生育津贴发放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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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即将建立新的生育保险制度,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项待遇,深圳市社保局昨日透露,新的《生育保险条例》出台后,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将由生育津贴发放,而不是企业发放,避免女职工福利待遇受影响。
老公交保险妻子不能用
老公交了生育保险,老婆不能享受?近日,魏先生向本报反映称,企业帮他交了9年生育保险,魏先生的妻子怀孕即将生小孩,但由于其妻子的企业没有购买生育保险,魏先生的妻子不能享受生育保险,产检不能免费,而且生产过程中的医疗费用也不能报销。
对此,深圳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生育保险主要是解决就业过程中的歧视。有些单位因为女员工休产假不上班,不愿意招聘女员工,或者变相炒人。为保障女职工的产假、哺乳假,国家规定,单位要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而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一样,个人不需支出,全部由用人单位支出,不分男女都需购买生育保险,使生育保险成为社会的事情,由社会来解决,避免企业不愿招聘女员工或女工怀孕期变相炒人等。
该负责人提醒,“生育保险属于强制险,企业都需要购买,购买了才能享受待遇。但如果企业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员工就没有办法享受,但员工可以起诉企业支付这笔费用。”
新条例即将提交人大审议
深圳市社保局昨日还透露,深圳一直未单独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仅通过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设置生育医疗保险形式以解决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用,并没有建立生育津贴制度。目前,新的《生育保险条例》已起草完毕,已纳入政府立法规划,即将提交人大审议。
拟新立的《生育保险条例》将具有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项待遇、单独筹资和管理的生育保险制度。在生育期间,女职工的福利待遇不能降低,但有的单位难以做到。如果有了生育保险津贴,能够让她们得到更好的保障。新的《生育保险条例》出台后,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将由生育津贴发放,而不是企业发放。
新的《生育保险条例》实施后,生育医保参保人数将有望从目前的50 0万扩大到11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