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晚婚晚育女职工可享128天产假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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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假增加8天的新政都快1年了,为何南京还是按照老标准执行?何时调整?”不少准妈妈对8天假期很关心,因为这还关系到生育津贴。
昨天,记者从南京市社保中心了解到,南京近期将发文,将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标准调整为按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这意味着,南京的晚婚晚育女职工将享受128天假期和生育津贴。
根据规定,女职工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据了解,南京平均每年约有3万名女职工生孩子,其中95%以上都属于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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