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职工能否享受生育险待遇?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8-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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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5日,家住柳南区鹅山路附近的李先生来电称,其妻在5月初剖腹产子。妻子刚进单位不久,交的生育险不够九个月不能报销,于是想在李先生的单位报销,但不知道需要什么材料,能够报多少?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答复:根据《柳州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男职工符合条件申领配偶生育医疗补贴的,必须提供其配偶未就业(无业或失业)的证明材料,也就是说,像李先生的这种情况,女方有单位,不管交费是否满九个月,都不符合在男方单位申请生育险待遇的条件。
那么对于符合条件申领男职工生育医疗补贴的参保人,应及时将疾病证明书、准生证、出生证、生育发票原件、职工身份证、配偶户口所在地及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是乡镇政府)出具的无业或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交给用人单位进行申报,单位须在男职工配偶生育或手术后之日起180天内向市社保局申报,并且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单位仍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并为其参保缴费,经审批通过的,一次性拨付2000元。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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