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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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生育保险怎么报销?临沂的在职女职工在生育前一个月内到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经办机构办理《临沂市企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认可通知单》生育后三个月内,由企业负责办理生育保险待遇领取手续,经办机构对报送材料审核,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临沂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生育前一个月内到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经办机构办理《临沂市企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认可通知单》生育后三个月内,由企业负责办理生育保险待遇领取手续,经办机构对报送材料审核,并核对待遇享受资格,计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领导签字,银行支付到生育职工银行卡中。
临沂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临沂市企业职工生育费用拨付申报表;
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复印件);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原件,收费凭证(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生育职工本人工行银行卡复印件。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再提交其配偶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职业证明、身份证。
临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3、在职职工生育期间处于在职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