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政府最低补贴标准的通知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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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浦口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5]5号)、《关于印发<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宁人社[2015]60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2017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个人缴费标准
参保人员的个人年缴费标准为一至六档,分别为1000、1100、1300、1500、2000和2500元。
二、政府补贴最低标准
政府对缴费人员的补贴标准分别为:个人选择1000元、
1100元、1300元缴费标准的,政府补贴最低标准为每人每年130元;选择1500元、2000元缴费标准的,政府补贴最低标准为每人每年140元;选择2500元缴费标准的,政府补贴最低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 京 市 财 政 局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