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提问缴费年限是累计吗?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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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保文章导读】失业保险可以累计吗?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吗?失业保险条例是怎么规定的?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条例都是怎么规定的。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五险。即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员工参加失业保险,且存在劳动关系期间必须一直缴纳失业保险费用。
所以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没有时间限制。但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对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缴费年限进行了明确要求,即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方可申请。
同时,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缴费年限越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越长,具体如下: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2、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3、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此外,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