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郑州社保缴纳规定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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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郑州社保缴纳规定
郑州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政策调整,全市集中缴费8月1日启动。今后,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不再按照年龄分别划定,全部统一为每人每年180元。
据市人社局相关领导介绍,去年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集中缴纳时间为7月1日至12月30日。今年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缴费标准、财政补助标准调整等原因,郑州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改为8月1日启动,12月20日截止。
省会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都应及时缴纳年度居民医保参保费用,逾期未能足额缴费者,将影响参保人员享受下一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按照我市原有政策规定,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以18岁为界限分别划定,其中,18周岁及以上每人每年200元,18周岁以下每人每年120元,低保人员(含一、二级重度残疾)个人缴费由财政承担,个人不缴费。新政规定,今后,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80元,不再区分18周岁以上或以下。
此外,今年起,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也不再由社保经办机构承担,转由税务部门负责,参保居民可就近前往我市各地税办事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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