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确定 差额须6月底前补缴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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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荣成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获悉,2014年度荣成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191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383元。凡之前申报的缴费基数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单位,其差额部分须在6月底前一次性补缴完成。
荣成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是依据省人社厅发布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的。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7652元,月平均工资为3971元。按照社会保险基数申报的规定,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执行,即2383元;上限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即11913元。
新公布的2014年社会保险基数自2014年1月份起开始执行,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凡申报的缴费基数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单位,其差额部分须在6月底前一次性补缴完成。
文章关键词:
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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