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5800余万元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发放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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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消息:2014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已于近日全部发放到位,共发放补贴5800余万元。
我市就业困难人员为登记失业并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对象: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特困职工家庭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夫妻双方均失业的;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有子女读书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符合宜政发[2005]162号文件规定的被征地农民中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以上人员。
按照我市相关政策,就业困难人员被企业吸纳或灵活就业可享受社保补贴。具体包括:对公益性岗位和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照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其为所招用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个人应缴纳部分仍由个人负担。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者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金额的50%给予社保补贴。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享受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
此次发放的社保补贴中,共涉及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672人,发放社保补贴260余万元;灵活就业困难人员13661人,发放社保补贴55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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