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专项治理要达到四项目标
作者:今致人力 |
发布时间:2017-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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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8日于此间举行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表示,社保基金专项治理要把维护基金安全作为根本目的,从促进社保基金管理和经办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入手,围绕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政策执行、规范基础管理、提升管理手段、明确职责权限、理顺工作体制、健全监督机制等重点,分步有序地推进,注重阶段性成果。
中央纪委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纪检组组长袁彦鹏表示,“社保基金专项治理要达到以下目标:加强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强化基金监管,做到监督有力;投资运营安全,资金保值增值。”
他说,在专项治理中,要组织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积极开展自查和全面清理,围绕基金收支、管理、运营的各个环节,深入查找问题,检查社保基金监管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规范,有无违规操作甚至侵害基金等问题,发现问题要坚决纠正,制定改进完善措施,并认真分析原因,进一步提高维护基金安全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防范风险。
对过去检查已经发现的问题,要利用专项治理的有利时机,指导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和难易程度,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解决办法和责任单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立即整改有困难的,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属于严重违法犯罪的,特别是重大贪污、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的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大力追缴资金,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刑事、党纪和政纪处理,发挥警示后人、震慑犯罪的作用,教育广大社保干部和职工必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共同维护基金安全。